N晚报记者 韩瑜超
通 讯 员 李 强
二手平台买东西,最怕的就是“图片是貂蝉,收到是东施”。嘉兴消费者小盛就遇到了这样的糟心事:花965元在二手平台买了一台号称“自用不足半年”的爱普生打印机,结果第二天就“罢工”。更气人的是,卖家前一秒还信誓旦旦称“有质量问题包退”,后一秒就翻脸不认账。一怒之下,小盛将卖家告上了法庭。
“包退”承诺变空话
买家起诉要赔偿
2025年6月,嘉兴市民小盛在某二手平台上看中了一台二手的爱普生打印机。卖家张某在商品详情页里写满了“诚意”:不仅标榜“自用不足半年”,还特别打出“有质量问题包退”的广告。为了打消小盛的顾虑,张某甚至在发货前特意拍摄了打印机运行的测试视频。
看到卖家如此“坦诚”,小盛放心地支付了965元。然而,这份信任在收货次日就崩塌了——打印机无法正常打印。尽管张某通过微信远程指导小盛重装驱动、反复调试,但机器依然“无动于衷”。
无奈之下,小盛将打印机送至爱普生官方售后点。检测结果让他大吃一惊:机器内部有“私拆”痕迹,属于保外故障,无法享受官方维修服务。明明说好“包退”,但当小盛拿着检测报告要求退货时,张某却态度大变,以“商品已签收多日,无法判断是否为人为损坏”为由,只同意换货,坚决拒绝退款。
协商彻底失败后,小盛为了给自己讨个说法,一纸诉状将张某告上法庭。他认为,卖家出售私自拆封的机器却未告知,属于欺诈行为,不仅要求退还货款,还主张“退一赔三”。
法院判决:
退货没商量,欺诈不成立
法院审理认为,虽然涉案商品是二手物品,但卖家张某在商品页面明确承诺“有质量问题包退”,这一承诺构成了买卖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,具有法律约束力。小盛在收货次日即反馈故障,且结合官方售后出具的“私拆”检测报告,足以认定该打印机在交付时就存在质量问题。卖家所谓“超过三天期限”及“只能换不能退”的单方抗辩,缺乏法律依据,不予支持。
但对于小盛提出的“退一赔三”惩罚性赔偿,法院并未支持。法院指出,适用“退一赔三”的前提是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,即“故意”告知消费者虚假情况或“故意”隐瞒真实情况。本案中,现有的维修记录仅能证明机器被“私拆”过,但无法直接证明这一“私拆”行为是卖家张某在发货前“故意”所为。二手商品本身具有特殊性,且卖家并未承诺“从未拆卸”。小盛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卖家存在欺诈的主观恶意,因此法院驳回了“退一赔三”的诉求。最终,法院判决卖家张某退还小盛全部货款965元,小盛则将打印机退回。
【法官有话说】
许多二手卖家喜欢标注“一经售出,不退不换”,但这并非绝对有效。根据《民法典》,若商品存在质量问题,商家的这种单方声明属于不合理免除自身责任的格式条款,在法律上是无效的。
“二手”不代表“次品”。即便是二手商品,经营者也负有基本的瑕疵担保义务。如实披露商品状况,确保商品具备基本的可使用性,是经营者不可推卸的责任。承诺“包退”更要说到做到。
“退一赔三”门槛高。很多消费者关心惩罚性赔偿,但它必须以“欺诈”为前提。质量瑕疵不等于消费欺诈。如果是卖家不知情的隐蔽故障,通常只承担退货责任;只有卖家明知是“坏货”却当“好货”卖,存在主观恶意时,才适用三倍赔偿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