N晚报记者 陈 强
通 讯 员 褚曹子建 沈培峰
本报讯 8月15日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》正式落地施行。这是我国继《民法典》之后第二部以“法典”命名的重磅法律,标志着生态环境保护全面迈入法典化新时代,城市噪声治理、人居环境守护从此有了系统刚性的法治保障。
记者昨日获悉,新法施行后,海宁交管部门查处了一起典型的摩托车非法改装、噪声扰民案件,开出首张罚单,用精准执法守护城市安宁,给所有“炸街党”敲响警钟。
近日,海宁市公安局交管大队海洲中队交警在海宁市区开展工作时发现,文宗路水月亭路口有一辆摩托车轰鸣“炸街”,与周边安静的城市环境格格不入,严重影响过往市民通行体验和周边居民正常生活。
循着噪声来源,交警展开调查,很快锁定涉事车辆和驾驶人糜某。面对交警,糜某交代了违法原因:为追求炫酷的声浪效果、贪图行驶噱头,私自对摩托车原厂排气管进行改装,拆除了静音装置。
看似小小的改装,危害却不容小觑。改装后的排气系统噪声大幅超标,车辆加速、行驶时轰鸣声炸裂刺耳,无论白天夜间,都会严重扰民,破坏城区人居环境。同时,私自改装车辆结构,会改变车辆原有性能,导致行驶稳定性下降、安全隐患激增,极易引发交通事故。
长期以来,机动车“炸街”噪声扰民是城市治理中的一项顽疾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》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有规定,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、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轰鸣、疾驶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警告,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、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等处罚。整治“炸街”乱象有法可依、有规可罚、执法有据。
结合糜某本次的违法情节及扰民影响,交管部门依法对其做出行政处罚,并责令其将车辆彻底恢复原厂状态,从源头消除噪声隐患,杜绝再次扰民。
下一步,海宁交管部门将以新法典施行为契机,持续加大在城区主次干道、商圈、居民区、学校周边的巡查力度,紧盯午后、夜间等高发时段,对非法改装、轰鸣竞速、噪声扰民行为零容忍、严查处、常态化整治,同时以案普法,让新法深入人心。
在此,交管部门也提醒广大驾驶人:耍酷一时爽,违法代价大,请自觉抵制车辆非法改装、飙车“炸街”等陋习,遵守交通法规、文明规范出行,共同守护安静、有序、安全、舒适的城市生活环境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