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嘉兴清廉故事
N乐忆英
李乐(1532—1618),字彦和,号临川,桐乡乌镇人。明隆庆二年(1568)进士,授江西新淦(今新干)知县。他刚到县里就发现赋税名目繁杂,百姓不便缴纳,便申请上级同意,将有些项目归并划一,民众称便。他创建尊经阁及便民仓,捐出自己的俸禄买谷储备,以便逢到灾荒时赈济。又开设官店,平抑物价。诸多善事,次第而行。凡利民之事,皆逐步举办。所以境内社会安定,民户富足,百姓视之如父母。
三年后,李乐被擢升为礼科给事中,不久又改任吏科给事中。其性质是辅助皇帝处理政务,并监察六部,纠弹官吏。凡老百姓有什么意见,李乐总是及时如实奏禀皇帝,做到“凡民间疾苦,务必陈说”。对科举考试中存在的弊端,如试官纳贿营私、潜通关节等,李乐上奏一份《科场积弊疏》。有一次,他检举顺天府府尹孙一正的错事,触犯了首辅张居正,便下派为福建按察司佥事,协理郡政,总管文牍。李乐后又任江西布政司右参议,所到之处,清明政治,洁己爱民,刚正不阿,为受害廉吏力辩,而惩办贪官污吏,一个也不宽恕。虽然他为官简俭,坦率无私,但因先前得罪了首辅,所以处处受到打压和挤兑。从政十年,即以病讫归。万历十年(1582)六月,张居正病逝后,朝廷又诏李乐为广西布政司左参议,后复召为南京尚宝司卿,皆不赴任。
李乐每到一地为官,做到了勤政、能政、廉政,三政合一。他辞官回到乌镇后,一如既往关心民间疾苦,地方上如有冤抑之事不得上达,他务必为之陈说,但从不提及个人的要求。远近缙绅、百姓都很尊重他。李乐对乌青两镇文物古迹尤为关注,他牵头重葺寿圣塔,并建三贤祠。此后家居多年,他为民请命谋利无私心,勤奋著述有文心,著有《见闻杂记》《拳勺园小刻》,几乎做到了古代君子之“三不朽”,即“立德”“立功”“立言”。所以浙江巡按彭应参为李乐家厅堂题匾:“真君子”。后人把李乐的家宅叫“真君子第”。
万历二十九年(1601),七十岁的李乐有感于宋末沈平、嘉靖时前辈陈观所著方志不够完备,遂与唐振山、颜莲池、沈梅田三人,在沈平、陈观的基础上做了系统的删繁增缺,合力重纂《乌青镇志》五卷,最后由李乐校定,为乡邦历史续传。
“无心之失甚多,有意之恶不作。”是李乐常用来检讨、评价自己所说的一句话。在乌镇,有关李乐的民间传说故事很多,其中有一个说他夫人经常埋怨李乐不会挣钱。有一天,李乐对夫人说,“今天有个机会,可以挣很多钱。”夫人高兴地说,“那还等什么,走。”于是李乐带着夫人去往北栅外。走了很远的路,夫人走得腿酸脚痛,忍不住问,“还没到啊?”李乐对她说,“你回过头去看看。”夫人回头看了一下,疑惑地说,“什么也没有呀?”李乐说,“是呀,我们身后没人,你要这么多钱干什么?”原来他俩并无子嗣,只有一个女儿早已出嫁。
万历四十六年(1618)春,李乐去世,享年八十七岁,墓葬乌镇北栅,入祀桐乡县乡贤祠。乌镇的百姓还集资为李乐建造祠堂,在他生日的那天迎奉其像,进行祭祀,数十年不绝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