N晚报记者 陈 强
通 讯 员 宋 洋
本报讯 遇到他人讨水喝,美容店老板娘好心送了一杯水,没料想非但没换来感谢,反倒引来一场闹剧。近日,海宁长安一家美容店内,一名男子在此滋事,面对民警依法处置,居然嚣张挑衅,向执法人员脸上吐口水,暴力抗法,最终为自己的冲动行为付出了代价。
事发当晚,一名男子途经徐女士经营的美容店时,径直进店向徐女士讨要饮用水。看男子状态不佳,徐女士没多想,好心拿起纸杯为其接了一杯水递上,本是举手之劳的善意,没料到引来了麻烦。
男子喝完水后,丝毫没有离开的意思,反而在店内逗留不走,随着酒劲上头,言行愈发肆无忌惮,不断对徐女士和店内正在消费的顾客出言骚扰,言语轻佻无礼,严重扰乱了店铺正常经营秩序。“我反复劝他离开,可他完全不听,一直在店里胡闹。”徐女士无奈又气愤,再三劝诫无果后,为保障自身和顾客安全,只得拨打110报警求助。
海宁市公安局长安派出所民辅警迅速赶到现场,闻到男子身上有浓烈酒味。“你好,请出示身份证。”按照惯例,民警开始对男子进行询问。经了解,男子姓徐,而当民警对男子进行劝诫时,男子不仅不配合,反而仰着脸冲民警挑衅:“你有本事把我铐上!”
见男子情绪激动、酒劲未消,且多次劝诫依然无果,民警决定先将其带回所内,待情绪稳定后妥善安置并送其回家,避免事态升级。
然而,就在回所途中,男子的行为彻底失控。他突然抬脚踹向出警人员,随后向执法人员脸上吐口水。面对如此恶劣的行为,民警当机立断,依法对男子实施控制。
经调查取证,男子在民辅警依法执行公务期间,以踢踹、吐口水等方式暴力阻碍执法,事实清楚,证据确凿。目前,男子已被海宁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7日。
警方提醒,饮酒后在公共场所寻衅滋事、拒不配合执法、以肢体攻击或侮辱性行为阻碍警务人员执行公务的,无论有无“前科”,均须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,情节较轻者将被行政拘留,情节严重构成犯罪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