N张婷 史凤萍
近日,名创优品一款床垫的推广视频引发热议。为凸显床垫轻薄特性,博主设计了透过地板缝隙偷窥楼下女性卧室的剧情,这一将偷窥包装成卖点的做法迅速引发网民集体抵制。
舆论发酵后,名创优品次日发布致歉声明,下架视频、终止与该博主合作并开展内部整改。事件告一段落,但在该博主和品牌方账号评论区里,公众对品牌触碰道德底线、处置仅停留在口头道歉的质疑并未消散。
近年来,恶俗广告屡禁不止,比如某手机品牌的“妈妈有两个老公”、消毒液品牌的“有毒广告”、湿巾品牌的“卸妆变丑吓跑歹徒”的拙劣反转等,不仅拉低商业伦理的下限,而且背离了大众的情感认知,持续挑衅消费者。
偏偏这类恶俗广告不管舆论热度多大,到最后往往只是以品牌方致歉草草收场。缺乏应有力度的惩罚等同于在放纵,变相助长了这股歪风。
广告法明确规定,广告应当真实、合法,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,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;广告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,不得含有性别歧视的内容。
条文写得清清楚楚,恶俗广告却总是“春风吹又生”,说到底,还是罚得太少、打得太轻。对违规者来说,相较于可观的品牌曝光度和话题热度,罚款难以形成切肤之痛。品牌“黑红也是红”的投机心理大行其道,道歉或许成了低成本的公关手段。
要真正遏制这股歪风邪气,必须扭转“道歉就能了事”的现状,让违规者真的“疼”到心里。
首先,经济处罚必须具备真正的震慑力,对于触碰法律红线的恶俗广告,相关部门应果断适用顶格罚款,并公开曝光处罚细节,使每一次执法都成为全行业的警示课;其次,需要引入更广泛长久的惩戒机制,对那些屡罚不改的品牌,不妨考虑将其纳入市场信用记录,用综合成本倒逼其敬畏规则。
平台方也不能置身事外。媒体、电商平台应强化对广告内容的审核把关,对违规情节的推广内容立即下架,并对相关账号采取禁言、限制商业合作等措施,斩断“黑红”流量的变现链条。
此外,公益诉讼或许也是提高品牌方违规“门槛”的有力举措。消费者协会、妇联等组织可就严重违背公序良俗、大面积损害消费者人格尊严的广告提起公益诉讼,在品牌方公开赔礼道歉之外追加惩罚性赔偿诉求,进一步提高违规的综合成本。
不严惩,就是变相的纵容;不追责,就是在默许下一次的冒犯。唯有把板子打实、打疼,让恶俗“趣味”付出惨痛的代价,才能真正填平那道营销伦理的缝隙,让营销回到正轨。
(作者系郑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在读研究生)
